
時間:2009-07-30 來源:山西新聞網
7月29日,太原市民李先生向本報反映,前幾天,他在外出時撿到了一只
寵物狗,不僅沒有拿到狗主人所稱的“重謝”,還被弄到了派出所,生了一肚子閑氣。
李先生說,7月22日早上7時30分,他和朋友在勝利街福萊特酒店附近撿到一只棕黃色的寵物犬,因為沒有看到狗主人,便決定帶回家去。在路上,李先生看到電線桿上張貼著一張尋狗啟事,內容大致是:“本人丟失了一只棕黃色的博美寵物犬,此狗證件齊全,有拾到者請與失主聯系,必有重謝?!鄙厦孢€有失主的聯系方式固定電話和手機。于是,李先生便打電話約失主見面,確認是否是失主要找的狗。不久,李先生和失主張女士見了面,確認李先生撿到的狗正是張女士丟失的狗。按說在偌大的太原市能這么快找到一只狗,是件好事。沒有想到的是,雙方卻因為“重謝”的數額發(fā)生爭執(zhí),張女士提出給對方200元作為感謝,而李先生認為既然是重謝,就不是這點錢。據張女士說,當時對方和她要七八百元。并且,不給的話就要帶走狗。于是,雙方爭執(zhí)升級,最后失主張女士報了警。
尖草坪區(qū)公安分局向陽店派出所民警來到現場,將雙方帶到所里協(xié)調,經過勸解,李先生無奈將寵物犬交還給了張女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