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善待動物就是善待人類自己
汶川大地震后,漢旺建筑公司職工袁玉松和7位工友僅靠5公斤大米,在四川綿竹荒涼的大山里堅持了17天,成為那場災難最后的獲救者。在那段地獄般的日子里,那只名叫“黑狼”的狗與他們相知相依,關鍵時刻充當了“警報器”,兩次讓他們躲過余震劫難(據(jù)2009年5月18日《新華每日電訊》)。
人是“萬物之靈”,但決不是“萬物之主”。從本質上講,人類是大自然家族中的普通一員,而不是大自然的“主宰者”。大自然中的其他動物,不是人類的奴隸,更不是為人類而誕生的,它們理應當是大自然大家庭中平等的一員,成為人類的忠實朋友,彼此應相知相依,和諧相處。
作為高級動物,人類更應自覺成為這個大家庭中的一名善良公民。但是,令人無不遺憾的是,在人類的“靈性”和“知識”、歷史與現(xiàn)實構成中,人類常常凌駕于大自然之上,采取“人類沙文主義”,殘酷剝奪其他動物的需求和生存權利,甚至大肆野蠻桀殺野生動物,造成野生動物生態(tài)失衡。即使是今天,在經(jīng)濟利益的驅使下,野生動物也一直未能幸免人類捕殺的浩劫,大量的野生動物成為人們盤中的美味或變換成囊中的金錢。慘痛的教訓警示人們:人類從“萬物之靈”向“萬物之主”的嬗變,必然是自然生靈涂炭,最終人類將自食苦果。
既然我們承認人是自然環(huán)境的產(chǎn)物,就表明人類的生存離不開其他生物。因為人類的生存、繁衍、發(fā)展,必須從自然中獲取物質與能量。公元前11世紀,周朝就曾經(jīng)頒布過保護水源、動物、森林的法令??梢?,祖先們早已在生活生產(chǎn)實踐中意識到了人類與自然和諧之重要。其實,自然界是人類之本、人類之根,也是人類的起點與歸宿。
無數(shù)事實證明,當災難即將來臨而人類尚毫無察覺的時候,許多先知先覺的善良動物保護了人類。像那只“黑狼”,在余震襲來的時候,奮力狂吠,保住了礦工的性命。事實上,人類只不過是自然生命之網(wǎng)上的一個環(huán)節(jié)。人與自然的平等關系,是一種“生命維系”的關系。人是生命的存在體,其他動物同樣也是一種生命存在體,其在維護自然生態(tài)平衡方面,發(fā)揮著巨大的作用。這是因為動物具有自身不斷進化的生命過程,同時人類作為自然大家庭的一員,其生命狀態(tài)與自然生態(tài)的生命狀態(tài)密不可分,自然生態(tài)的死亡即人類生命的衰竭。
真正保護好野生動物,維護自然生態(tài)平衡,須從改變?nèi)祟惖恼J知做起,即把“善”的觀念擴展到自然界中去,努力構建生態(tài)文明。就是要積極確立人和動物是一種特別親密、生死攸關的關系,通過生命的紐帶把人與自然有機地聯(lián)系起來,把生命的完善和正常運轉視作人與自然和諧關系的內(nèi)在要求,從而建立起一種新型的生態(tài)倫理體系,建立一種新型的人與自然的平等關系。使人人都懂得,尊重動物的價值和尊嚴就是尊重人類自己。努力在全社會形成尊重動物生命價值,關愛動物生存環(huán)境,保護動物生存空間的良好氛圍,進而把這種理念推廣到人類的生活生產(chǎn)實踐中去,使人們更尊重他人的價值,更尊重他人的空間,更關愛他人的生活,共同構建和諧社會。